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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筑职工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统计表(2015年)
简讯报道来源:未知 点击数:更新时间:2019-06-27

附件2

东莞市 教育局 学校

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5年11月6日

填报单位:东莞市建筑职工学校 学校(加盖公章)

填报人:常悦 ;联系电话:83591013;手机:13719198488

一、机构设置

内容要求

有否

无的原因

1、是否有独立挂牌。

 

2、是否独立办公室。

 

3、是否配齐电脑、桌椅、文件柜等用品。

 

4、是否有工作制度。

 

5、是否有建立工作台账。

 

6、是否有专(兼)职人员值班。

 

二、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监督次数

监督内容

1、对社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实施监督(各种招生政策、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1

教职工食堂补贴取消

2、对党务、校务、财务公开情况实施监督(学校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学校、教师、学生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和结果)。

3

1、我校教师2015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我校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方案

3、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情况实施监督(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含学校后勤物品、食堂用品、学生生活用品采购等)和学校各种基建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的公示情况,学校资产盘点、移交及资产处置等方面)。

6

1、主要对学校大宗物资采购进行监督,包括:j华侨新村校区校医室整改项目,校园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k太和校区一期部分修缮整治项目、实验室改造及校区环境整治工程监理。

l太和校区运动场升旗台工程。

2、学校报废、资产处置。

4、对校领导廉洁自律情况实施监督(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十个严禁”)

1

对校领导使用公车进行监督。

5、开展廉情预警评估,对学校提供预警(对有关廉情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和提炼)。

   

6、处理其他问题事宜。

   

7、完成其他工作事宜。

   

三、权利保障

权利名称

具体行为

有否保障

无落实原因

1、知情权

查阅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有保障

 

了解掌握校务的决策、管理及执行情况。

有保障

 

2、监督权

学校(校长)要主动接受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

有保障

 

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列席或参加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讨论。

有保障

 

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党务、校务、财务公开以及需要监督的其他事项的执行程序进行监督。

有保障

 

3、建议权

对学校党组织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有保障

 

对学校行政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有保障

 

4、反映权

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部门拒不听取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议,有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的权利。

有保障

 

发现有违规操作及腐败现象时,有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的权利。

有保障

 

5、适当津贴

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校务监督工作应适当计算工作量,列入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享受相应津贴。

有保障

 

四、推广宣传

宣传推广校务监督的方式

次数

时间

1、学校大会、班会课专题介绍。

1

2015.8.26(开学大会)

2、家长会专题介绍告知。

0

本学期还未召开家长会。

3、校内海报宣传、电脑屏幕等宣传。

3

2015.5

2015.9. 2015.10

4、其他宣传方式。

   

五、学校开展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体会(可谈取得的典型成果、经验做法、意见或建议,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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