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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有效教学活动研究课题的通知
简讯报道来源:未知 点击数:更新时间:2009-02-23

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穗教职成[2008]20号文《关于印发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有效教学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关于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有效教学活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所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决定在全市各中职学校确定一批试点学校,要求各试点学校申报研究课题。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及建议

研究课题应紧扣有效教学。按“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有效教学活动包括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又以实践研究为主。理论研究内容包括有效教学的理念、内涵、特征、策略、评价等方面。实践研究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典型课例和案例研究为重点,包括教学模式研究、教学管理研究、内容整合研究、有效训练研究、分层教学研究、教与学的行为研究、教学评价研究、课程重构研究等方面。据此,东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从教学资源建设、教师及教学实践、学生及其学习评价三方面,拟定了《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有效教学活动的课题指南》供选题参考,详见附件2-1。

各学校及教师可从实际工作出发,选择课题并申报立项。

二、课题申报要求

1.每校可申报数额1-2项课题开展有效教学的相关研究活动。

2.课题负责人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课题可组成3~5人的研究小组,提倡集体攻关,负责人不得超过2人。

3.提倡合作研究,包括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在申报时应提供合作方式、分工与责任等方面的说明。

三、申报时间与程序

1.2009年3月31日前,完成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有效教学活动的研究课题申报,请各校将“课题申报表”(附件2-2)一式三份交东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中职教育教研部杜怡萍主任。

2.由东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组织专家评审,立项一批研究课题。

四、课题管理

1.东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对试点学校的立项课题进行统一管理。

2.适当召开现场会,交流有效教学研究课题的开展情况。

3.对课题进行阶段性的检查,组织交流研讨、结题鉴定、成果评奖和对重大成果进行推介等活动。

附件2-1: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有效教学活动的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2: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有效教学活动的研究课题申报表

东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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