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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财经学校劳保用品采购(2017年第二季度)
简讯报道来源:未知 点击数:更新时间:2019-06-27

市教育局财经职业学校劳保用品采购询价公告

一、采购名称:市教育局财经学校劳保用品采购(2017年第二季度)

二、招标人:东莞市建筑职工学校

联系人: 严玉波 联系电话: 83593284

三、 劳保用品名称与招标范围

3.1 采购名称:市教育局财经职业学校劳保用品采购

3.2 采购范围:日用品、劳保用品、洗涤用品等;

3.3 资金来源:单位福利开支;

3.4 送货要求:(1)货品配送到近300名职工家里。(2)要求采购的用品与采购清单的名称、规格、数量一致,并保证质量和均为正品。(3)生产日期须是最近出产,不能提供接近使用期限的商品。

四、发布采购公告时间: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上午10:00止。

五、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上午10:00止。

2、地点:东莞市越秀区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东莞市建筑职工学校总务科。

3、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4、递交申请资料时间:2017年6月5日上午10时00分截止。

六、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最近一年的年检,且驻地在东莞市的公司;

2. 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 具备批发和零售日用百货的销售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

七、报价说明:

参考超市的团购价(团购价参照时间为5月22日---5月31日),各超市报价必须低于团购价,超过的则为无效标。(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八、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年度采购报名时,由招标单位收取承接供货商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招标公告第九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供货商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询价活动。

九、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1、报价函(原件,按附件一填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持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采购服务承诺书(提供原件,含劳保日用品清单:清洁类、洗涤类、毛巾类、纸巾类。清单见附件,可加类别)。

7、上述1-6项需提交的资料按第九条填写的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一式贰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供货单位名称,封口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由投标供货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 2017 年6月5日上午 10:00 前递交至学校总务科,逾期恕不受理。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询价活动。

8、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1)非本次招标相对应的单位及个人;

(2)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3)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4)投标报价不是最低价;

(5)没有出现投标文件的修改处无盖校对章,或无加盖单位公章;

(6)达不到招标条件的;

(7)提供虚假资料的。

十、定标原则:

1、由评委对各询价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再进行经济评审。符合性审查不进行详细打分,标准只有通过与不通过之分。评委对各询价文件评审时,对每个不通过评审的具体项目须在审查表内说明。

2、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询价单位内进行经济评审,选择报价最低价(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价)的询价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

3、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在必要时安排询价人对有关细节加以澄清,但这种澄清不应使其它投标人处于不公平的地位。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承接供货商不足3家,招标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供货商中随机抽取确定供货商;若无承接供货商报名,招标单位经集体讨论可直接委托供货单位。

十二、招标单位依据报送的资料及评分标准,招标人组织成立5人评标小组,依照上述第十点定标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询价结果将在校园网公示,公开接受承接供货商的监督。

十三、中标公示:

询价完成后,在校园网站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招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后按招标单位的时间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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